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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维良: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良好环境

中国证券报2016年06月18日12:29分类:动态

核心提示:《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有两个具体的重要措施:一是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失信市场主体,要按照《指导意见》开展联合惩戒,使他付出惨重代价;二是明确凡是在其他领域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不得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为做好《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更详细的分领域具体措施。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整治,连维良表示,《指导意见》中有两个具体的重要措施:一是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失信市场主体,要按照《指导意见》开展联合惩戒,使他付出惨重代价;二是明确凡是在其他领域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不得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

连维良认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与现在正在进行的互联网金融规范整治之间是互相促进的关系。互联网金融之所以需要进行规范和整治,问题就在于失信行为的大量出现,在一定意义上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规范和整治,就是要建立诚信的互联网金融体系。规范整治的重点内容,就是加强诚信建设。通过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守信行为的联合激励,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

此外,连维良表示,信用体系建设对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作用也是积极的,建立诚信体系建设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措施。当下很多小微企业不能得到所需贷款,一方面是无抵押、无担保,另外一方面是没有足够的信用证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要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具体措施包括开发类似“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的产品,缓解小微企业的经营困难。(彭杨)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