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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网贷平台在整治中才更凸显管理价值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7月01日17:00分类:网贷

核心提示:在互金风险乱象专项整治期,厘清网贷平台六大风险分类、掌握风险内涵、识别风险特征对全面落实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精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凝聚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构建出以强化网贷平台穿透式监管、实行网贷平台前置审批、鼓励网贷平台正向创新、培育网贷投资人理财文化、提高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完备网贷配套基础设施、启动大数据风险预警机制、倡导正确的网贷风险文化等为一体的网贷业态风险管理体系,力促整个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

优质网贷平台在整治中才更凸显管理价值

陆岷峰1,汪祖刚2

(1.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研究中心,江苏,南京,210001;

2. 江苏紫金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49)

[摘要]网贷业态作为最能体现互联网金融特征的业态,本质仍属于金融,兼具金融属性和互联网属性。这种双重属性决定了网贷平台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分类和特征在遵循传统金融风险基本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呈现出新的质态。在互金风险乱象专项整治期,厘清网贷平台六大风险分类、掌握风险内涵、识别风险特征对全面落实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精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凝聚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构建出以强化网贷平台穿透式监管、实行网贷平台前置审批、鼓励网贷平台正向创新、培育网贷投资人理财文化、提高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完备网贷配套基础设施、启动大数据风险预警机制、倡导正确的网贷风险文化等为一体的网贷业态风险管理体系,力促整个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字]:网贷平台; 风险特征;风险管理

一、引  言

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网贷业态作为最能体现互联网金融特征的业态,通过近几年的粗放型发展已初具规模和态势,对整个社会经济金融的促进和补充作用不容置疑。截至2016年5月末,网贷平台数量高达4080家,累计交易规模已突破20361.35亿元,为近百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撮合服务,为329.5万名广大“长尾”投资人提供了投资渠道。诚然,在风险管理体系缺位的环境下,网贷平台的粗放型发展也频繁暴露出不少的风险事件。自2015年以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爆发多起较大规模的跑路和非法集资事件,特别以众多不合规的网贷平台乱象频出。据相关统计,仅e租宝、大大集团、三农资本、中晋资产等为代表的平台风险事件涉及金额高达1000亿元,受牵连的投资人近100万人,给整个网贷行业带来了较为严峻的发展形势。2015年底,关于网贷平台的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出台,为网贷平台提出了18个月的整改期。2016年作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国务院已于4月14日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网贷由于众多不合规平台导致的风险乱象频出,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整治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业态健康发展。

随着全国各省市2016年专项整治工作地扎实推进,网贷平台的金融生态环境逐步得以改善,整个网贷业态将实现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方向转变,由违规发展向合规发展转变,由轻风控重推广向重风控轻推广转变。在这三大转变趋势下,网贷业态即将进入2.0发展时代。在网贷2.0发展时代,网贷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将是其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风险管理能力直接决定网贷平台的生命周期和价值水平。厘清网贷平台风险分类、掌握风险内涵、识别风险特征、构建风控体系对平台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文献综述

近几年网贷业态的风险乱象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研究,不少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网贷的风险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得出了一些有借鉴意义的研究结论。冯果等(2013)从监管的视角,认为监管的缺失导致了我国P2P 网络贷款平台自身运营风险重重,并且不排除引发金融风险传递的可能,因此必须对其设置适当的监管措施,同时也需要在监管和创新之间寻找平衡。[1]帅青红(2014)从博弈的视角建议建立完善的平台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并标准化行业的各项风险指标,多管齐下才能提高企业风险控制能力。[2]刘永斌等(2014)从法律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研究,包括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3]洪娟等(2014)从行业特殊性的视角,重点分析了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并从互联网技术特点、虚拟化、业务操作过程、法律法规、政府监管以及行业自律等层面,提出了风险防范与监管对策。[4]刘志洋等(2014)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角度,认为互联网金融本身并没有增加新的风险类别,传统金融所固有的风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同样存在,只是在表现形式和特征上有所区别。互联网金融一方面存在一定的传染性风险,并可能加速各类风险之间的转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技术能够更好地管理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5]郭纹廷等(2015)从相关利益主体的视角,分析了平台企业、投资者、监管者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并提出了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安排。[6]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课题组(2015)站在功能的角度,认为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是借款人和存款人之间直接进行交易, 因此并不能降低参与成本,也无法对此意义上的风险进行管理,互联网金融则不具有管理风险的功能。[7]陆岷峰(2016)从实践的视角认为,声誉风险不仅仅是传统金融机构的特有风险,也是新金融的重要风险形式之一,对于P2P而言,是仅次于信用风险的第二大风险。[8]

以上研究均从不同的视角对加强网络借贷的风险管理起到了一定借鉴和指导意义,但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实践性和全局性。作为成长性极强的一种互联网金融业态,非常有必要针对网贷业态所面临的风险乱象进行系统性分类研究,通过归纳总结网贷实践对网贷业态的风险类型、风险内涵、风险特征与传统金融风险进行深入比较研究,并站在全局视角下构建一套适应网贷业态风险管理体系,力促整个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网贷业态的风险类型及特征分析

金融风险的分类必须依据金融的本质属性和功能定位来展开剖析。网贷平台的本质为金融,兼具金融属性和互联网双重属性,具有平台中介功能。这决定了网贷平台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分类和特征在遵循传统金融风险基本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呈现出新的互联网质态。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网贷平台的风险分类特征既存在共性,也具有特殊性。

(一)网贷业态的风险类型

网贷平台的金融属性和互联网属性相互叠加,其本质属性和功能定位决定了网贷平台的风险在遵循传统金融风险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发生了新的质态。结合整个网贷业态的运营发展规律,网贷平台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有:信用风险、声誉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与传统金融相比,网贷各大风险的内涵和特征既具共性,也存在差异性。

图1:网贷平台的风险类别

1、网贷平台信用风险

网贷平台属信息中介性质,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提供增信,非信用中介,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而与之相对应的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当前业界运营的不少网贷平台普遍存在“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的情形,这类平台属不合规平台,其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与传统银行业信用风险类似,亦即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随着行业的生态不断完善,作为纯“居间人”的网贷平台信用风险概念界定应为:在融资撮合交易中,因网贷平台(居间人)对受信人(借款人)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评估偏误所导致授信人(出借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网贷平台信用风险的概念界定较传统金融信用风险的内涵表现出了一定差异性。网贷平台信用风险呈现出以下三大特征:①内源性:网贷平台信用风险不仅仅是完全由客观因素驱动的,同时还带有主观性特点,是无法用客观数据和事实证实的;②隐蔽性:网贷平台对借款人风险识别评估的难度远大于传统银行业、专业度远不及传统银行业,信息不对称程度更大,风险隐蔽性更强;③滞后性:网贷平台信用风险的识别、评估、撮合到暴露这一整个过程所持续的时间因平台项目的期限长短而各异,特别是在宏观经济周期更迭表现尤为显著。

2、网贷平台声誉风险

良好的声誉是网贷平台生存之本。在利益相关者心目中的平台形象和平台声誉,对网贷平台是非常重要的。网贷平台的萌芽、发展和创新完全依托于互联网移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其互联网属性决定了网贷平台的声誉风险远大于传统金融机构。陆岷峰(2016)认为声誉风险不仅仅是传统金融机构的特有风险,也是新金融的重要风险形式之一,对于P2P而言,是仅次于信用风险的第二大风险。[8]网贷平台的运营、推广、营销主要通过互联网移动工具和渠道实现,其舆情生态尤为复杂,声誉风险不容小觑。

网贷平台声誉风险的概念界定为:网贷平台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等不利因素导致社会舆情利益相关方对网贷平台负面评价的风险。网贷平台声誉风险具有以下主要基本特征:①传染性:平台一旦发生声誉事件,平台信誉度瞬间下降,增加了不同投资者之间行为的传染性,风险也逐步传染至整个平台其他方面;②致命性:一旦平台爆发重大的声誉事件,极易引发平台投资人对平台失去信任,发生非理性集中挤兑事件,对平台产生致命影响。网贷问题平台中,出现提现困难的平台(占比29.05%)和部分跑路平台(47.91%)均是由于投资人集中挤兑所造成。

数据来源:网贷之家

图2:网贷问题平台的类型分布图

3、网贷平台政策风险

网贷平台是在近些年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创新推动下逐步衍生出的新生金融业态,其发展完全是在监管政策缺位的市场环境中粗放发展起来的。相关监管政策的缺失和滞后使得网贷平台无法明晰发展的边界,一旦政策出台或发生变动将给整个新兴业态带来政策风险。截至2016年5月,网贷平台数量高达4080家,累计交易规模突破20361.35亿元。但是,关于网贷平台的监管细则仅出台征求意见稿,正式稿迟迟未出。

网贷平台政策风险的概念界定:网贷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因政策因素的不确定性给平台自身发展所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网贷平台政策风险的主要特征有:①滞后性:网贷平台的创新能力(模式、产品、服务等)和创新速度是其先天性优势。这一优势给相关监管政策的研究、制定、出台和落实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和压力,政策明显滞后于创新发展的步伐;②不可测性:网贷平台发展经营所面临的政策风险大小取决于相关监管部门及各地区政府风险偏好,具有很大的不可测性;③被动性:网贷平台通过充分地创新,延伸拓展业务边界,但对自身创新所带来的发展是否合法合规无以判断,尚需等待政策的规制和落实,存在一定被动性。

表1: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态主要政策梳理

时间

发布机构

政策/文件名称

2015.06.16

国务院

《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2015.07.04

国务院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

2015.07.18

十部委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07.25

中国保监会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2015.11.03

---

互联网金融首次写入“十三五”计划

2015.11.09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5.11.09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5.12.28

银监会等多部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6.02.01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6.02.01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

2016.04.14

国务院牵头14部委

全国范围内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及相关网上资料整理

4、网贷平台技术风险

网贷平台的信息撮合业务高度依赖于线上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而近些年的新生平台普遍存在技术系统的短板,平台客户信息泄漏、支付漏洞、黑客攻击等安全隐患较大,技术风险问题尤为突出。据中国权威第三方漏洞监测平台数据,乌云网从2014年至2015年8月对P2P行业漏洞数量统计显示,高危漏洞占56.2%,中危漏洞占23.4%,低危漏洞占12.3%,其中8.1%被厂商忽略。黑客攻击给网贷平台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根据平台实践总结,网贷平台技术风险的概念界定为:网贷平台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技术故障,导致在容量、运作等方面不能保障投融资双方交易业务正常、有序、高效进行,从而给平台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网贷平台的技术风险基本特征主要有:①瞬时性:网贷平台一旦受到黑客攻击、出现漏洞等情形,线上交易信息系统会在瞬间出现问题,导致平台无法交易;②易发性:新生的中小型平台普遍存在技术实力偏弱,系统存在诸多短板,平台客户信息泄漏、支付漏洞、黑客攻击等安全隐患时有发生;③破坏性:网贷平台一旦出现技术风险,线上系统极易出现瘫痪,交易无法操作,引发投资者恐慌及对资金安全的担忧,对平台产生巨大的破坏性。

图3:近三年网贷平台遭受黑客攻击情况

5、网贷平台操作风险

纵观新兴网贷平台的发展,整个业态普遍存在内部管理、系统建设、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机制缺失和专业复合型人才稀缺,给平台发展壮大埋下了重大的操作风险隐患。行业典型的案例为:2016年5月9日,首家在美国上市的国际领先平台Lending Club发布公告,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明知一家机构投资者不符合其要求的情况下,仍然向其出售2200万美元贷款的“不合格销售行为”,存有明显的“控制缺陷”,其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拉普朗什由于未披露贷款销售方面的失误而被迫辞职,股价随即暴跌35%,给公司带来了巨量的经济损失和品牌负面影响。这起案例就是国际上典型的网贷平台操作风险事件,给整个网贷平台引发了深度思考。

网贷平台操作风险的概念界定为:由于平台内部机制不完善或内部操作出现差错、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网贷平台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网贷平台操作风险的基本特征有:①内生性:通过当前网贷业态的操作风险案例总结来看,平台操作风险主要由公司内部监控管理机制不完善和内部员工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所造成的,表现出明显的内生性;②迭代性:平台一旦发生操作风险,将在短时间内迅速与其他风险传染迭代,特别是与信用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扩大了平台损失和市场负面影响;③不确定性:平台操作风险因素与操作损失之间关系无法通过清晰、定量的方式来衡量,其风险大小与报酬的映射关系也无法确定。

6、网贷平台法律风险

自2013年以来,网贷平台在无监管的市场环境下实现了粗放型的发展。粗放型发展也给整个业态带来诸多问题,尤以违规违法问题突出,非法集资、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案件频频高发。作为新生业态,网贷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仍处空白,整个业态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网贷平台法律风险的概念界定: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平台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平台自身在内的各种事务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平台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网贷平台法律风险的基本特征包括:①复杂性:在实践过程中,网贷平台在法律事件发生时,所涉及的电子合同效力问题、电子凭证信息取证问题、电子合同作为证据提交的形式问题、款项支付流程问题、平台代偿问题、抵质押登记问题等系列问题纷繁复杂;②广泛性:网贷平台法律风险的暴露常涉及和牵连广泛微观经济主体,包括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平台等,牵连的地域涉及全国各地;③多样性:网贷平台法律风险的形式多样化,涉及非法集资、非法吸储、集资诈骗、非法放贷、非法洗钱等多种形式;④隐蔽性:不少网贷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组织形式,对交易过程和环节进行“伪装”,增加了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从事着违规违法的业务。

(二)网贷平台的风险特征

网贷业态的本质为金融,兼具金融属性和互联网双重属性。网贷业态的双重属性决定了网贷平台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内涵和特征在遵循传统金融风险基本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呈现出新的质态。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网贷业态的风险特征既表现出金融共性风险特征,又表现出互联网特殊性风险特征。

1、网贷平台的金融共性风险特征

网贷平台的本质为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特征。金融通常具有以下几大方面的基本特征:客观性、传染性、隐蔽性、突发性等。网贷平台风险亦呈现出以上表征。①客观性:网贷属民间借贷范畴,本质为金融。而金融的本质为经营和管理风险。究其本质,网贷平台始终没有脱离风险管理的范畴。网贷平台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具有客观普遍性;②传染性:网贷平台承担者信息中介的平台功能,处于网贷过程的中间环节。一旦平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个项目出现风险,将会迅速将风险传染至其他交易主体,甚至给整个平台带来灾难性的后果;③隐蔽性:网贷平台通过互联网工具的虚拟化,进行业务模式包装、产品包装、服务包装,其实际风险更具隐蔽性。尤其在近些年,在监管缺位的背景下,不少投资理财类公司借网贷平台之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等平台跑路后广大投资人才知晓实际情况,以致造成重大损失;④突发性:影响网贷平台风险的因素较多,彼此关系复杂,难以做到事前完全把控,风险普遍具有突发性特征。

2、网贷平台的互联网特殊性风险特征

网贷平台依托于互联网思维、技术、工具,具有极强的互联网属性。网贷平台的风险特征在互联网属性的叠加下呈现出新的特点。

(1)服务打破时空界限

网贷平台充分借助于互联网思维、技术、工具,使得广大“长尾”用户投融资服务需求的操作程序便捷、交易成本降低、资金配置效率提高,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时空界限。这一优势为全国各地的投资人与借款人随时随地满足自身的金融服务,让复杂繁琐的金融业务所见即所得,用户体验大大提升。当然,平台服务的不受时空限制,所出现的风险事件、所出现的问题通过互联网路径亦不受时空限制。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网贷业态成为金融领域的风险事件高发区。

(2)景气指数周期性波动

网贷平台景气指数作为反映整个业态综合运营竞争状况的指数,从平台景气指数的趋势变动可洞察业态风险。与传统金融景气波动不同,网贷平台景气指数出现了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图4为2012 -2015年四年内网贷景气指数波动的趋势,从趋势来看,每年各个月份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这一特征与网贷的互联网属性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图4:2012 -2015年网贷月度景气指数波动趋势图(每年对比)

(3)利率期限结构“背离”现象

网贷平台的风险表征与传统金融特征出现了明显的“背离”现象。传统金融理论和实践表明,融资项目期限与收益率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亦即融资期限越长,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越难以预测,项目收益率应与之相对应地提高。而结合近三年网贷业态表征,行业平均借款期限和平均收益率走势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具体如图5所示。

数据来源:网贷之家

图5:2014年以来网贷风险指标趋势图

四、网贷业态的风险管理对策

当前,在厘清网贷平台与传统金融风险分类、风险内涵及风险特征之间的共性和差异性基础之上,构建出适合网贷业态健康持续发展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从整个业态发展全局来看,网贷平台风险管理文化体系需凝聚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行动力量,具体可从以下八个维度进行构建:强化网贷平台穿透式监管、实行网贷平台前置审批、鼓励网贷平台正向创新、培育网贷投资人理财文化、提高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完备网贷配套基础设施、启动大数据风险预警机制、倡导正确的网贷风险文化。通过以上八个维度所形成的合力,牵引整个网贷业态健康有序服务实体经济。

(一)强化网贷平台穿透式监管

作为借助于互联网这一穿透力极强的工具,以信息中介为主要功能定位的网贷平台而言,根据其业务形态强化穿透式监管是符合网贷平台良性发展逻辑。网贷平台穿透式监管的核心要义就是通过监管制度的“针”,以互联网为“线”,穿“针”引“线”,将网贷平台的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穿透联接和匹配,透过流量现象看业务本质,以实现充分的信息揭示和风险防范的目的。

具体而言,穿透式监管需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展开:第一、树立红线底线思维。在当前网贷业态鱼龙混杂的时局下,树立红线底线思维是实现穿透式监管的基础。网贷平台在成立之时,以监管红线底线为准绳,明晰信息撮合的业务定位,以实体小微和广大投资者为服务对象,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理念。第二,落实信息披露制度。落实信息披露指引加强交易信息披露透明度,是实现穿透式监管的关键。根据网贷监管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对网贷平台线上全流程交易环节所涉及的借款人信息、投资人信息、平台信息充分交互和披露,实现平台透明化经营和透明化监管。第三、完善负面清单指引。完善负面清单指引是实现穿透式管理的重要举措。网贷平台负面清单指引可将平台不能从事的活动禁区明确隔离开来,具体包括自融、资金池、担保、资金存管、吸储、集资、诈骗、洗钱、配资等多个方面的具体指引和细则。同时,随着网贷业务模式的创新不断更新完善负面清单指引,不留空白和套利空间。

(二)实行网贷平台前置审批

当前整个网贷业态在发展中所暴露出的诸多社会、经济问题,与网贷平台无准入门槛、无审批流程、无牌照管理休戚相关。实行前置审批将是落实网贷业态有效监管的主流趋势。P2P作为类金融机构,具有典型的金融属性,与传统的工商类企业相比经营的风险较高,通过前置审批可从源头上剔除无经营实力、不以信息中介为主要功能地位的伪网贷平台,从而提高网贷平台的安全性起点,把好风险“第一关口”。网贷平台的前置审批主要可从两方面着手落实:一方面参照传统金融前置审批思路,由银监会对新发起设立的新平台进行前置审批,审批的条件可囊括:平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场所、业务模式(资产来源)、高管素质、技术水平、风控体系等要素,并设立经营许可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参照经营性网贷平台的前置审批思路,由地方通信管理局对新发起设立的新平台进行ICP备案,审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格。通过以上两项前置审批手续的企业,方可进行工商注册实现“先证后照”的设立流程,有效剔除潜在不合格平台企业,做到事前风险防范管理。

(三)鼓励网贷平台正向创新

作为新生业态,网贷平台是在互联网信息科技技术地助推下,促进金融商业模式、组织结构、产品服务等方面创新演进的产物。创新是为了促进网贷业态更有效的服务于实体小微企业和广大投资者,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具体而言,鼓励网贷平台正向创新需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①依法打击监管套利的伪创新。在当前监管缺位的背景下,不少网贷平台通过伪创新进行监管套利,给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增加了很大的不稳定性和负面影响。依法严厉打击网贷平台的伪模式创新、伪产品创新、伪服务创新、伪技术创新,通过司法途径提高网贷监管套利的伪创新的违约成本;②有效平衡平台创新与监管关系。网贷创新与网贷监管是网贷永恒发展的主题。有效平衡好网贷平台创新与监管的关系是促进网贷业态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平台创新与监管属矛盾统一体,两者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综合利益博弈进行有效平衡;③适时出台政策鼓励创新。尊重市场本身的资源配置机制,适时出台相关激励扶持政策来鼓励网贷业态的创新,充分发挥网贷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活力与创新力。通过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网贷创新基金、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激发网贷正向创新热情,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四)培育网贷投资人理财文化

近些年,整个网贷业态的粗放发展是建立在网贷投资理财文化缺失的基础上,给整个市场带来了不小的理念上的误区。传统投资理财文化与网贷业态的信息中介功能定位明显不相匹配,需要培育适应网贷投资人理财文化,具体来看:①树立正确的网贷投资理念。网贷投资理财不同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传统理财理念,树立正确的网贷投资理念对加强投资人理财教育文化至关重要。正确的网贷投资理念包括:借贷自愿、自负盈亏、风险自担、分散投资、风险收益匹配等理念;②建立合格网贷投资者制度。当前的网贷投资者门槛非常低,投资者群体主要以“长尾”用户为主体。这一群体对风险的认知、风险承受能力存在显著的专业性偏低,亟需建立一套合格网贷投资者制度。网贷平台应通过对投资者进行尽职评估(健康状况、财富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根据评估结果对投资人进行分级管理,设置动态调整的投资项目(含金额、期限、产品组合)门槛;③加强网贷消费者保护。加强网贷理财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对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心,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加强网贷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一方面完善网贷教育培训机制,进行广泛知识普及、风险教育;另一方面,建立高效维权举报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和效率。

(五)提高借款人的恶意违约成本

在整个网贷发展粗放期,各项制度规制尚不完善,数据征信系统尚未健全,导致不少借款人借助于网贷平台进行违法违规操作,具体表现为:①借款人欺诈借款,如不少校园贷学生、股票配资的股民;②借款人同时通过多个网贷平台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③借款人在网贷平台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信息。以上诸类违法违规融资操作直接降低了网贷平台的资产质量,给平台带来严重的不良、挤兑甚至平台跑路的隐忧。因此,通过提高借款人的违约成本,有效遏制借款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整个业态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提高借款人的经济违约成本。通过允许网贷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在征信数据信息实现共享,实现借款人在网贷平台上的信贷信用与传统金融融资信用并轨,制定借款人恶意违约金、罚息金额等金融惩戒措施;另一方面,提高借款人的社会违约成本。通过打通信用“孤岛”,对恶意借款人的信用与其公共生活应用场景行为(吃、穿、住、行、用)相挂钩,采取黑名单和负面信息共享制约其社会行为。

(六)完备网贷配套基础设施

网贷业态属新型金融业态,兼具金融和互联网双重“基因”,对其健康有序发展所需的配套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备与否是关系到网贷整个业态良性发展进程快慢。从近几年网贷发展经验总结,整个网贷业态的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法律、评级、审计、征信、自律等主要方面。法律方面,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研究设立专业的互联网金融法庭,维护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发展秩序;评级方面,引入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网贷评级机构,对整个业态进行科学信用评估,提升网贷平台的信用透明度;审计方面,加强对网贷平台的审计,通过财务审计规范网贷平台的账务、收费,切实防范网贷平台跨范围经营、违规经营、洗钱等运营风险;征信方面,通过研发和搭建适合网贷运营征信的信息系统,加强网贷交易信息的采集、监测、挖掘、共享、预警、反馈,打通网贷征信信息数据链条;自律方面,通过充分发挥地方性行业自律组织机构的服务功能和自律功能,提高整个网贷的行业自律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

(七)启动大数据风险预警机制

随着监管政策的陆续推出和日渐完善,网贷业态在缓解实体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拓宽投资渠道两方面将继续发挥正能量。交易数据规模将呈现几何倍数增长。对平台交易数据的监测和预警是加强网贷平台事中监管的关键。大数据风险预警机制主要分为线上预警机制和线下预警机制:①线上预警机制的启动。考虑到网贷业态的互联网属性,非常有必要启动线上预警机制,实现风险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线上预警机制的启动需要研发一套科学完善的大数据风险预警系统,将网贷平台每日的交易信息实时上传更新备案,数据的维度涵盖借款人、投资人、平台。一旦交易数据出现异常,系统后台能够及时生成风险预警报告,报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跟踪处理;②线下预警机制的启动。线下预警机制是对线上预警机制的有效补充。线下预警机制一方面通过第三方信用评级、审计机构实行每年度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上传预警系统;另一方面,地方监管部门协同自律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网贷平台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出具巡查报告上传预警系统。

(八)倡导正确的网贷风险文化

作为新生业态,网贷行业始终没有脱离金融的本质属性,没有违背金融风险的市场客观规律,也并未改变金融风险所固有的客观性、传染性、隐蔽性、突发性等特征。当前网贷业态所爆发的种种风险事件是新生事物发展过程中诸多条件和因素综合导致的,不能因为网贷有风险,就一味否定网贷的创新商业模式,否定网贷在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的正向作用和发展潜力。面对网贷风险,需要科学评估、正确管理、合理防范,倡导起正确的网贷风险文化。倡导正确的网贷风险文化应包含以下三层内涵:①倡导包容性风险文化,即让社会民间资本公平参与金融发展中来,增加对网贷创新风险的容忍度,让社会不同群体共享网贷业态的普惠性,以包容性促进金融结构深化改革;②倡导审慎性风险文化,即以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全局视角建立风险监管框架,多方共享共治,维护网贷业态的健康和稳定;③倡导前瞻性风险文化,即在政策上作出前瞻性的制度安排,通过顶层设计提出与时俱进的风险文化,弥补监管滞后给市场发展的真空地带,巩固网贷业态动态发展平衡的韧性基础。

五、结束语

网贷业态作为最能体现互联网金融特征的业态,它改变了金融的业务模式,但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兼具金融属性和互联网属性。而只要是金融,风险管理即是核心问题。网贷业态的风险分类、风险内涵、风险特征在在遵循传统金融风险基本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呈现出新的质态。在互金风险乱象专项整治攻坚期,非常有必要厘清网贷平台六大风险分类、掌握风险内涵、识别风险特征。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稳健发展,共聚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加快构建出一套科学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来支撑整个网贷业态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切实有效将民间资金引流到实体小微企业当中,促进经济的发展和金融的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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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