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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迎来“规范”与“自律”的新时代

金融时报2016年07月11日10:48分类:有话

核心提示:今明两年将有一批鱼龙混杂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入寒冬。但大势所趋,有了“规范”防控风险、狠抓管理,有了“自律”当好桥梁、守住秩序,互联网金融正如星星之火,春风吹又生。经历了冬天,春天还会远吗?

伍聪

从长期视角看,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金融体系强则实体经济强”,金融体系已成为大国崛起的基本性战略力量。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共享、平等、普惠、去中心化等特点,是构建中国特色新型金融体系的重要催化剂和动力源泉,是支撑中国金融崛起的重要路径。这也是今年“两会”政府报告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互联网金融第三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基本逻辑。互联网金融对于中国金融体系发展和实体经济服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承前启后的必经阶段 

规范既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途径和工具,又是其发展的目标。发展要有新思路和新判断,没有质量的发展是浪费,没有效益的速度导致的风险将更大。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体系的建设,才能实现长远、有效率的合规增长,才能进入科学的发展轨道。因此,规范是为了更好更快的发展。 

规范发展也是互联网金融承前启后的必经阶段。总体而言,互联网金融将经历三个阶段:一是“野蛮生长”,正如2014年、2015年,这个阶段主要发挥“市场之手”,通过市场力量的推动,实现自下而上的快速发展;二是“规范发展”,即要发挥“政府之手”,加强管理、完善体系、严控规模,阻止其产生系统性风险,避免金融危机;三是“稳定增长”,这个阶段注重动态优化“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的组合,鼓励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竞争和融合,实现长效、科学的增长机制。 

二、三位一体:互联网金融新型治理框架与协同逻辑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良治需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企业创新三个层面的相互协同,营造“政府外部监管、行业内部引导、企业转型创新”的新型治理框架和格局,共同形成规范发展的合力。其中,行业自律又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 

一是政府层面的监管。互联网金融刚经历野蛮式增长,政府监管是其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和最直接手段。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模式,利用宏观审慎框架,实现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 

二是行业层面的自律。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协会是沟通政府、市场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的重要推动力。依靠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更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和降低行政成本,也可为政府转变职能提供支撑,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企业层面的创新。互联网金融行业在规范过程中也将不可避免地迎来洗牌期。创新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动力,在这个时期企业没有创新,就不可能发展甚至难以生存。但同时也要正确处理规范与创新的关系,规范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创新的保证,要努力做到在规范中推进创新,在创新中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三、统合与平衡:自律与监管一个都不能少 

金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政府都对金融行业实施有力监管。但是监管正如法律一样,是为了警示告诫从业机构和从业者不要去触碰底线,从而实现对风险的防范。监管作为一种刚性的要求,其监管条款的提出往往是审慎的,政策要求的提出必须经过反复的推演和验证。然而行业自身发展在市场驱动下是迅速的,因此监管往往是滞后的。 

近年来迅猛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已成为传统金融的有力补充,在提升金融效率、推进普惠金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整个金融行业中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但新业态的产生和壮大,也随之带来诸多的风险和问题。这些新兴行业鱼龙混杂,也不乏滥竽充数、火中取栗之徒,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带来风险和不稳定因素。鉴于监管的审慎和滞后性,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开展有效的行业自律,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加强行业自律,无疑是对政府监管的一种有效补充。一是在监管尚不全面的情况下,自律组织可提出更高的要求,帮助行业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二是可以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时地发布自律条款并组织相互监督约束,弥补监管的滞后性;三是自律可以提前为各类监管政策进行市场验证和压力测试,待验证可行有效后再通过监管加以实施。因此,在通过监管刚性约束、实施底线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行业自觉自发的自律行为,是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桥梁与秩序: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的关键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桥梁作用。今年成立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被公认为是首个国家层面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管理协会,这是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里程碑事件。利用协会的中介和桥梁作用,按照金融自身特点,制定行业规则,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完善管理、守法经营,通过加强行业自律来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 

二是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规则和标准。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其行业标准的制定是一个需要有前瞻性、战略性设计和考量的重要问题。例如,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当前,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补贴战、价格战谋取垄断地位,这一问题在现行的公司法和反垄断法框架下无法得到解释。又如,小额支付的“小额”如何界定的问题,各金融机构对此认定迥然不同。显然,类似的问题需要尽快予以明确。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各方在统一的规则下开展公平、有序、良性的竞争,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信息披露和消费者保护。信息披露和消费者保护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的关键环节,也是行业发展的动力引擎。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于全面识别互联网金融风险,强化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行业协会应尽快出台并实施信息披露的规范和管理办法,坚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动态性,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营造干净透明的良好市场环境。 

最后,我们要认识到,规范将是优胜劣汰的过程,自律是规范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过为迅猛,累积的问题多、风险大,这都是加强规范的前提,也是强化自律的逻辑。可以预见,今明两年将有一批鱼龙混杂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入寒冬。但大势所趋,有了“规范”防控风险、狠抓管理,有了“自律”当好桥梁、守住秩序,互联网金融正如星星之火,春风吹又生。经历了冬天,春天还会远吗?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金融时报》“共促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专栏特约撰稿人,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