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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资金存管受关注 联合存管恐难为继

中国证券报2016年08月20日09:24分类:动态

核心提示:随着监管细则逐渐明朗,银行资金存管成为互金企业“合规”的硬性指标。由于近一年行业风险频发,导致银行与互金企业合作多持谨慎态度,有数据显示,正常运营的2400多家互金平台中,仅有2%完成了银行资金存管工作。

有消息称,近日,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要求:存管银行必须在官方指定的网站公开披露包括网贷机构的数据。同时,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金联储产品总监赵远飞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媒体和业内人士将该征求意见稿形容为监管部门祭出的最严厉“杀手锏”,原因在于其对想要实现资金存管的互金平台门槛设置较高,不仅需要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还需要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目前大多数平台已经进行ICP备案,但符合地方金融监管备案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两项基本要求的平台相对来说较少,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相当于对网贷平台进行了行业“清洗”。随着监管细则逐渐明朗,银行资金存管成为互金企业“合规”的硬性指标。由于近一年行业风险频发,导致银行与互金企业合作多持谨慎态度,有数据显示,正常运营的2400多家互金平台中,仅有2%完成了银行资金存管工作。

从征求意见稿看,对于现有的资金存管模式,最具杀伤力的莫过于提出: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监管对资金联合存管模式不认可。

目前,银行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有三种模式,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

银行直连是指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直接存管是目前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最常见的模式,银行一般会为平台开设存管账户、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风险备用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

而联合存管是“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

赵远飞说,为满足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金联储已在资金存管(如与广发银行已达成资金存管合作),而且金联储的银行存管模式是采用“银行直连”。在此种存管模式下,P2P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不需要充值和提现。在交易过程中,投资人直接通过银行在线交易,回款的时候,资金直接返还投资人的投资时的账户。整个交易过程资金都直接通过银行网银系统结算,无需第三方介入。此种存管模式做到了资金隔离,降低了“资金池”风险。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存管银行应定期出具网贷机构资金存管报告,按照双方约定的报告制定标准和规范,对网贷机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保管情况在官方指定网站进行公开披露。要求披露的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平均借款期限及借款成本等。上述数据要和银行的资金数据完全匹配要求P2P平台拥有较强的内部管理流程。而行业中,不少平台会对逾期率、不良率以及交易规模等进行粉饰。一旦上述要求落地,逾期、坏账数据等没办法掩饰,为了让平台数据一如既往的好看,平台必须在风控、贷后管理、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做出更大的投入,运营成本将大幅上升。

赵远飞表示,信息披露方面,一些平台已经提前部署。2016年初,金联储落实北京网贷协会的“1+3+N”网贷行业监管模式。具体来说,“1”是指成立网贷行业协会,“3”是指产品登记、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三项措施,“N”是指成立N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法律、技术、风控、产品、宣传等。“1+3+N”模式落实后,对于行业发展非常有利,是推动北京地区P2P平台合规化进程的有益举措。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