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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为何依然小众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11月23日14:51分类:普惠金融

核心提示:普惠金融成于小额信贷,也将局限于小额信贷。发展普惠金融,需要以更宏观的视角,而不仅仅是金融的视角,需以系统思维,而不仅仅是产品思维,去制定出一系列以这些弱势群体为中心的普惠金融产品或服务,相信这才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可行之路,这也是当前普惠金融为何依然小众的症结所在。

作者:樊旼旼 深圳前海瀚德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深圳瀚德创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傅思颖 中国人民大学货币研究所副研究员

杨望  深圳前海瀚德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深圳瀚德创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距离联合国第一次提出发展与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已过10年,一直以来,普惠金融被各国视为消除贫困、提升社会福利、增强社会保障、以及解决教育、医疗等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近年来,普惠金融也被多个国家纳入了国家战略发展的框架之下,其中,我国也将普惠金融写进了“十三五”规划中。但是,在发展普惠金融的实践过程中,特别是在推广普惠金融的主要模式“小额信贷”的过程中,鲜有成功案例,也造成了普惠金融在全社会推广的障碍。

有学者分析,普惠金融的主要模式“小额信贷”推广难的核心问题是单笔成本高的问题,是技术可直接解决的问题;而笔者认为,小额信贷推广难的本质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是需要系统解决的,而不是单一技术就能攻克的。小额信贷推广难的核心问题是在于人们对于贫穷的认识尚未不清晰,认为贫穷是单维问题:即财富的缺失,而不是多维问题:即多种资源或基本能力的缺失。其中,在学术界被广泛认可的观点来自于诺贝尔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一项研究成果,他认为贫穷是一种基本能力(例如:医疗、教育等)被剥削的现象,而不仅仅是满足基本需要的收入不足。也就是说,单一的金钱补给并不能使人脱贫致富,若使用不当,甚至会演变成社会问题的催化剂,违背普惠金融的愿景。当前,小额信贷的基本模式即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小额的贷款服务,诚然,这种简单的小额信贷模式并不能有效的解决贫困问题,并且,该类小额信贷模式的商业可持续性也是堪忧的。因此,在金融科技如此被广泛关注的今日,当社会各界普遍认为金融科技能赋予小额信贷快速发展的能力时,也许,我们更应当重新认识当前小额信贷的局限以及其局限的本质,这对于执行并达成普惠金融的愿景是极其重要的。

在国内,据知名经济学家茅以拭的相关研究表明,我国目前统计在案的小额信贷有110个左右,没有记录可能更多。但在这些信贷案例中,90%以上是不能够可持续性运营的,是需要外界资本资助的。在国外,小额信贷也不乏失败的案例,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当为《纽约时报》报道过的多位印度安得拉邦农民因小额信贷无法偿还而被逼迫选择自杀的事件。

印度安得拉邦是印度孟加拉湾得一个邦,属于马德拉斯的一部分。该地域素有印度稻仓之称,也有被称为印度的“小额贷款之都”。据相关报道,印度在近几年来的经济增长率均保持在8%以上,而农业经济的年增长率却不足gdp增长率的四分之一。因而,农民的生活并未得到国民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祉,印度农民的生活十分贫困不堪。他们每年为了购买农业种植需要的种子、化肥等必需品,不得不全家举债。据印度政府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印度农民的平均负债经营的比率在2008年里为48.6%,而这些负债人群中,有近40%左右的农民选择了私人借贷,其中不乏高利贷。

农民选择高利贷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正式的金融贷款机构需要借贷人出具例如房地产证或其他种类的资产法律文书证明,或是有他人的信用担保等。但是,大部分的农民生活在贫困的边缘,不可能有能力购买资产,因此,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流程拦住了这些农民合法借款之路。迫于生计,这些农民选择了“小额贷款”的路,从此演成了不归之路。据悉,高利贷利率最高时达至36%的利率,是普通农民如何能够偿还的?2010年10月,安得拉邦爆发了小额信贷的重大危机,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内,这个地方发生30多起的因无法偿债而走投无路的自杀事件,震惊了当地政府。在事件发生的一个月内,当地政府发出了紧急命令,规定若发现骚扰贷款人的行为,将视情况处以相应的刑事责任。

从这些小额信贷失败的国外例子中,我们不难看出,作为一种扶贫、脱贫的政策手段,小额信贷不仅效果欠佳,更可能引发放款机构的投机逐利行为,反而进一步加深了社会不公,加深了贫困人群的“困”境,与普惠金融的愿景是背道而驰的。其原因主要在于两点:首先,目前大多数小额信贷制度的设计均建立在“收入/消费”论的理论基础之上,而这一理论早已被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公认存在极大缺陷,不能正确认识贫穷的本质原因;其次,由于小额信贷的目标受众群体是较偏远或隔离地区的极贫困人口,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往往对整套机制疏于监管,为放款机构牟取暴利提供了可钻的空子。

现存的小额信贷系统与绝大多数其它扶贫手段一样,都是以金钱为中心设计的项目(money-centeredprograms),这主要由于当下对“贫困人口”的评判标准以收入水平为分水岭。“贫穷”被定义为收入或消费无法达到必需标准的一种状态,落入贫困状态中的个体人民和家庭在收入提升的情况下就可以脱离这一状态,因此减贫被认为是经济政策和个体人民或家庭生产策略提升的共同作用之结果(Kanbur and Squire2001)。这就是传统的“收入/消费”贫困理论,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全球大多数发展战略都以从外部“打击贫困”为本质设计,以提高贫穷人口的金钱收入为目的(Green 2005),因此诞生了如小额信贷、税收减免、特殊支援、贫民粮票等“将钱交入穷人之手”的扶贫手段。

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指出,以收入为标准来评判个人或个体家庭是否贫困的方法有重大缺陷,不能准确抓住导致贫困的根本原因以及贫困人口的实际生活状况,因此建立在“收入/消费”理论上的政策的扶贫效果都不理想。以知名社会学家Bauman(1998,2004)为主的学者们提出了“长期贫困(Chronic poverty)”的概念,认为贫困是一种社会关系,其形成与持续来源于消费者社会对贫穷人群的长期排外行为,这一人群长期得不到获取或提供任何消费者商品的机会,从而也就失去了参与自我建设行动所必须的资源和工具。因此,任何“打击贫困”的努力都必须抛弃对“贫困”本身的关注,转而瞄准制造贫困的社会关系对贫困人群所产生的影响。事实上,虽然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地区对于“贫困”本身的定义都不同,在世界各国所做的大部分研究发现的贫穷人口的特点却都大同小异,包括:健康状况欠佳、营养不良、现金和食物短缺、抚养比例高、教育程度低等(Oduro and Aryee2003)。这些共同的社会经历才是扶贫政策和项目需要解决的,单纯通过提供现金的方式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只是“授之以鱼”、“治标不治本”。

美国长期贫困研究中心(Chronic PovertyResearch Center,简称CPRC)多年来致力于研究贫穷的持续性和再生性,总结出制约贫困人口发展的五大困境。首先,贫困人口往往生活在安全状况差的环境之中,不止是冲突和暴力发生的频率较高,也包括经济危机、自然灾害等,本就在资产和权利方面捉襟见肘的贫困人口,无法像普通人那样在微观层吸收这样的安全危机事件,因此累积造成长期贫困。

其次,贫困人口的公民权与其他人相比,受到极大的限制。即使是在民主普选制度下,候选人信息的获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条件,试想一个没有电视、电脑的家庭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美国大选的两位候选人是希拉里和特朗普,更别提收看选举辩论、拉票演讲,了解两人分别的政治主张,这样如何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呢?公民权受限意味着贫困人口在国家政治系统中没有代表、没有有意义的政治声音,其利益也就得不到政府的强调。

贫困人口面临的第三大困境是空间和地域劣势,他们通常生活在山区、高原等偏远地区,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失,人力、信息等重要生产要素更是无从获取。印度的Andhra Prades就身处这样的偏远地理位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少数小额贷款者用获取的资金设法开展生产活动,也面临原料运不进去、产品运不出来的困境,个体商业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第四,贫穷地区的工作机会严重缺乏,而且形成恶性循环:越是长期贫困的地区越难吸引投资或公司的进驻,甚至原有的当地工作机会也可能因为恶劣的生产环境而抓住时机“逃离”到更发达的地区。而正因为工作机会太少,该地区也没有希望走出贫困,即便有少数相对较优质的人才,也会很快流失到周边更发达的地方寻找工作。

第五,重大问题在于,贫困人口受到来自其他人口的社会歧视。从十七世纪的英国“工房(Workhouse)”到今天美国学界的“贫穷文化(Culture of poverty)”学派,“不值得救助的穷人(The undeserving poor)”始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概念。对于上述四条贫困人口所面临的脱贫障碍,大部分普通大众缺乏深度全面的了解,因此主流社会视穷人群体为懒惰、不学无术、不求上进,甚至“吃补助”、“靠纳税人的钱养着”的“蛀虫”,殊不知正是这样偏颇的歧视导致了贫困作为社会关系的不断深化。

除以上因素之外,我们当前的这个社会正在经历一场“自动化”的产业革命,在这场自动化产业革命进程下,社会结构的变迁也许会将社会关系更加的复杂化。因为历次工业革命对于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及对于社会的影响都是全面的并且是持续的。以史为鉴,随着人工智能在产业领域里进一步的应用,更多的简单的、重复的以及仅需短时间即能上手的工种会逐渐的被机器所替代。慢慢的,社会弱势群体对于教育的错误认知、对于社会发展的不敏感性,以及自动化进程带来的技术性失业等问题会加重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也使得以”小额信贷”实现扶贫的困难度不断增大。而困难主要体现在:1)无论人们是选择就业还是创业,现代技术需要更高的劳动力质量,继而推高了对于教育的要求。当前我们所处的知识经济时代,技术以及产品的生命周期都在不断的缩短,唯有创新才能使创业者或企业家拥有定价权,获得高额利润以支撑企业的持续运营。若创业的项目处在“红海竞争”中,创业者项目的成功率将是较低的。那么,若是小额信贷仍然投入那些技术壁垒低、同质性强的行业,资本回报率将是质疑的。也就是说,弱势群体创业或就业,仅有资本的支持是不足够的。2)人工智能技术往往掌握在具有资本的企业家手中,人工智能即是技术也是“劳动力”,因此,很有可能,该技术的广泛应用会加大社会贫富的差距,会将社会关系进一步的复杂化,加剧了社会歧视的可能性。

由此可见,小额信贷的根本错误在于它认为贫困的本质只是单纯的“缺钱”,因此将资金交到贫困人群的手中,他们自然会独立找到脱离贫穷的道路,通过自身努力创造财富。这样的逻辑是简单且可怕的,当政治代表、基础设施、生活环境等人生的方方面面都得不到适当的支持,资金的唯一作用便只剩下了还债,而越滚越多的高利债没能给贫困人群创造财富,反倒为金融机构提供了诱人的利润空间。所以说,任何扶贫政策必须先着力解决以上五大障碍,为贫困人口打开进入商业市场和经济社会的大门,为他们实现自主脱贫提供充分的条件。并且,产业自动化进程会加剧以上五大障碍的严峻性,因此,小额贷款的商业模式或产品形态必须创新,否则将不利于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发展。

总结:

普惠金融成于小额信贷,也将局限于小额信贷。全面发展普惠金融,不单是简单的将资源公平分配的问题,或是金融科技企业应如何提升创新能力的问题,或是中央政府应如何深入金融改革、健全三农金融体系方面等此类如何制度创新的问题。在人工智能大力推进工业、服务业自动化进程的今天,技术变革正在并将会对社会结构造成全面且持久的影响。在这个大的社会背景下,发展普惠金融的核心节点问题应将落在自动化进程对于社会结构的影响,特别是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影响,它是一个社会问题。发展普惠金融,需要以更宏观的视角,而不仅仅是金融的视角,需以系统思维,而不仅仅是产品思维,去制定出一系列以这些弱势群体为中心的普惠金融产品或服务,笔者相信这才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可行之路,这也是当前普惠金融为何依然小众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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