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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频频出招 网贷监管这一年下来成效如何?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12月25日17:54分类:网贷

核心提示:网贷行业的竞争格局、业务模式和运营思路都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深耕细分领域还是集团化运营,转型已经成为趋势。但风控以及不良资产的风险仍然困扰行业,未来监管依然任重道远。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网贷研究组

今年是网贷行业风起云涌的一年,除了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还有网传已经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以及网传即将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这些都表明,网贷行业的竞争格局、业务模式和运营思路都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深耕细分领域还是集团化运营,转型已经成为趋势。但风控以及不良资产的风险仍然困扰行业,未来监管依然任重道远。

监管趋严,行业分化态势日趋明显

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网贷平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要求网贷平台开立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和平台自有资金账户,并为网贷机构的客户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下分别单独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目前,绝大部分网贷平台还未实现银行资金存管,一方面是由于银行出于自身风控和名誉的考虑,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非常谨慎,不愿意为那些业务模式不清、风控能力不强、盈利能力不持续的网贷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另一方面,监管新规对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资质也作了详细规定,比如要求银行设立一级部门负责资金存管业务,同时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信息技术系统的能力等,使得目前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也较为有限。

这意味着,银行资金存管目前面临着明显的“僧多粥少”局面,只有品牌价值、运营能力、风控能力等均获得市场普遍认可的网贷平台才能在新的监管要求下获得银行存管支持而达到开展业务的门槛。同时,近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对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的全流程作了详细规定,要求网贷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先后完成备案、办理ICP/EDI证照、银行资金存管等流程,否则将被要求整改甚至取缔。

可以说,“满足监管要求”成为了网贷行业一张隐性的营业执照,模式不清、特点不明、风控不足的平台越来越难以为继,优质的资金及客户资源加速流向能快速达到合规要求的平台。据调查统计,今年11月网贷行业整体交易量稳中有升,单月交易量突破2000亿元(据网贷之家《中国P2P网贷行业2016年11月月报》)。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网贷行业内部分化趋势愈发明显,超过一半的网贷平台交易量出现明显下滑,但在规模靠前的100家平台中,大部分平台成交量环比不减反增(据网贷之家《中国P2P网贷行业2016年9月月报》)。

由此说明,网贷监管新规的陆续落地并没有对行业的资金交易规模造成负面影响,而是改变了网贷行业格局和市场结构,使得行业内部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有实力和知名度的大平台进一步实现“赢家通吃”,而小平台由于生存环境恶化,市场份额被极大压缩,问题平台加速暴露。

此外,网贷行业整合并购之风盛行,“大吃小”逐渐成为趋势。10月末,多赢金融与骑士贷进行合并;随后,掌众金融宣布获得中国先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并购。加上前期包括惠农宝被天壕普惠收购、米融网被绿谷贷融资收购、点银网与复祺在线合并等事件,可以说网贷行业的并购整合将业内“淘汰赛”推向了高潮。平台间的合并有利于整合行业资源,通过优势互补渡过难关,进而实现转型升级。

红线划出,平台转型成效初显

新规不仅加剧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也改变了行业中“幸存者”的经营思路与业务模式。在暂行办法中,单笔借贷的额度受到限制,这意味着房贷、企业贷款等额度较大的借贷业务将不被监管所允许。同时,暂行办法将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明确禁止网贷平台进行债权转让,即平台不得从事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这些举措迫使原本运作模式不合规的网贷平台进行转型,以满足监管要求。目前较为常见的转型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类转型模式是追求“小而美”,发挥自身在细分领域的优势,从房贷、企业贷等不符合监管新规的大额信贷中抽身,主攻某一特定类型的消费金融,如汽车抵押借贷、电商借贷等,回归普惠金融“小额分散”的业务特点。其中,由于车贷业务具有流程标准化程度高、风险较为可控等优势,较多平台将其作为转型的主攻方向。

第二类转型模式是发展“大而全”,整合原有业务,提供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以最终实现“集团化”经营。目前,一些在大额融资方面具有优势的平台相继推出私募基金、融资理财等业务板块,希望打造全方位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比如,近期不少网贷平台将战略合作的目光投向了金交所,通过入股或成为会员的方式与“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类型的交易所开展合作,利用金交所的牌照和交易渠道灵活处置大额借贷标的。

这两种模式看似思路截然相反,但本质上都是为满足监管要求,可以说是“殊途同归”。网贷行业通过转型有望打造一批合规的优质互联网金融平台。然而,我们仍需密切注意的是,由于当前网贷平台转型路径较为相似,是否会在新的领域再一次产生泡沫或行业聚集风险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除此之外,监管新规带来的行业转型不仅仅体现在网贷行业内部,也体现在为网贷行业提供服务的周边技术产业中。正常运营网贷平台数量的不增下降,以及新增平台数的锐减造成了其对技术服务需求的急剧萎缩,迫使一大批系统服务商、技术提供商等技术类企业重新将经营重点放回到传统金融或消费金融中。由此可见,网贷行业作为互联网金融最具代表性的业态之一,其发展对整个互联网金融生态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

面向未来,行业监管依然任重道远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随后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等监管规定结束了网贷行业长期以来无章可依的局面,推动行业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时代。然而,网贷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业务模式层出不穷,可能会在化解行业旧风险的同时产生新风险,仍需监管部门密切关注。

第一,针对暂行办法对网贷额度的限制,一些平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采用一家平台带头,其它平台联合为同一借款人标的进行“拆标”的模式完成大额贷款。这种做法虽然在表面上并没有违反现行监管要求,但由于各家平台风控标准不同,行动也难以保证一致性,或会为行业带来新的风险。

第二,近期网贷行业不良资产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监管新规进一步缩小了网贷平台灰色经营空间的背景下,如不能合理处置行业前期积累的大量不良资产,同样会对行业造成巨大的灾难。因此,如何有制度、有节奏地处理行业不良资产成为了监管部门的一个新问题。

网贷研究组简介

课题主持人

贲圣林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联盟联合主席

杨小虎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常务副院长,计算机软件研究所副所长,互联网金融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俞洁芳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副教授

郑小林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

课题组成员

吕佳敏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放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朱梦莹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研究生

罗   丹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