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日报》消息,深圳市年后率先启动了对辖区内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排查工作,将对市内所有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进行排查。
消息称,普查内容分为重点普查企业和重点检查内容两大部分,每一部分又细分为10项。其中,重点普查企业内容主要包括:关联公司从事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等业务的企业,关联公司包括股东、股东投资的企业、本公司所投资的企业,子公司、分公司较多的企业;关联交易较多,特别是售后回租项目较多承租人为关联公司的企业;股东或存在交易关系的关联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出现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业务发展速度异常,风险资产比例、资产负债率和租金逾期率过高的企业;注册资本实到率偏低(不足30%)的企业,特别是注册资本实到率低但开展业务规模较大的外资企业。
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直接从事或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业务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是否存在发放信用贷款行为;是否存在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融资参与上市股票炒作,或提供股票交易资金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例如宣传具有金融牌照、以金融机构名义进行宣传等)、故意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通过公开渠道(例如网络金融平台)进行融资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