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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局下发网贷机构申报通知 未申报平台视为新设机构

零壹财经2017年04月05日15:27分类:网贷

核心提示:在京注册网贷平台需在30日内所在区金融办联系申报,逾期未与注册地所在金融办联系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将按照关于新设机构的流程办理。

近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发《关于在京注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报事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未收到《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书”)的在京注册网贷平台需在30日内所在区金融办联系申报,逾期未与注册地所在金融办联系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将按照关于新设机构的流程办理。 

据21世纪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此前北京监管部门曾对多家平台下发整改通知书。据介绍,《整改要求》全部条款多达148项,不过每家平台整改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同时,《整改要求》还为网贷平台划出了三条“红线”。第一,不能自我增信,任何形式都不行;第二,不能证券化和打包债权,第三,不能卖理财产品。  

[责任编辑:张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