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科技 > Fintech > 普惠金融 > 银监会要求大型银行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

银监会要求大型银行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5月27日10:07分类:普惠金融

核心提示:银监会26日发布《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要求大中型商业银行对普惠金融事业部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和考核评价等机制,并要求大型商业银行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尽快开展工作。

新华社记者李延霞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银监会26日发布《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要求大中型商业银行对普惠金融事业部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和考核评价等机制,并要求大型商业银行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尽快开展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银行从总行到分支机构、自上而下搭建普惠金融垂直管理体系,总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分支机构科学合理设置普惠金融事业部的前台业务部门和专业化的经营机构,下沉业务重心,下放审批权限。

实施方案要求商业银行制定专门的信贷管理政策,建立专项信贷评审机制;建立专门的统计核算机制,真实反映普惠金融事业部的成本、收益和风险状况;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金,覆盖资产减值风险。对普惠金融业务确定合理的风险容忍度,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建立专门的资源配置机制,专门下达信贷、经济资本、费用、固定资产、用工等资源计划;建立专门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符合普惠金融业务特点的专项绩效考核制度。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加强正向激励,提高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积极性,银监会和相关部委将在差异化监管、货币信贷政策、财税支持政策等方面强化支持保障。包括:支持银行完善服务网络,合理把握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业务不良贷款容忍度,发挥财政担保体系对发展普惠金融的支持作用,完善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措施,对普惠金融业务及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准备金、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等方面予以支持等。(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