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孙国峰: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地方金融风险逐渐凸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7月08日10:55分类: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王淑娟)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7日在“第五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表示,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地方金融风险逐渐凸显。在中央建立垂直监管体系和明确地方对非传统金融业态的风险处置责任之后,金融科技逐渐成为地方非传统金融业态组织创新的重要载体,出现了P2P网贷、股权众筹和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多种互联网金融组织形式,对民间资金形成了巨大吸引,也造成了一些金融乱象,线上非法集资屡禁不止、股权众筹跑路频发、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乱批乱设。

孙国峰指出,地方金融风险纵向上向监管相对薄弱的省级以下区域倾斜,横向上向监管竞次形成的监管洼地集聚,不仅增大了地方防范金融风险的压力,也扰乱了金融科技的行业秩序,最终将会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例如从2015年底开始,面对频繁爆发的互联网金融乱象,一些地区紧急叫停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登记,还有一些地区出台了互联网金融负面清单,但是有一些地区却反其道而行之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发展的政策,造成了监管套利。

“地方已成为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场。如何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构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顺应金融科技发展内在要求、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地方金融监管框架,不仅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也是金融科技风险防范的核心环节。”孙国峰指出,去实体化经营和依托于互联网的销售渠道使得机构摆脱了对物理网点的依赖,虽然设立于某一地区,但是经营却是在全国范围,具有收益本地化、风险外部化的特性,地方的风险处置责任难以压实。

孙国峰坦言,金融科技时代我国地方金融监管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定位尚不够清晰。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地方金融办负责“7+4”类机构和“两非”领域进行属地监管与风险处置后,目前看还有一些地区存在地方监管中监管职能分散、监管边界不清和多头监管等问题,容易引发主观和客观上的监管缺位;二是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缺失;三是地方金融监管能力不足。

金融科技时代如何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孙国峰建议,一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包括央地监管体系的协调、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以及金融科技监管与传统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二是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与定位,特别是在金融科技广泛应用的非传统金融业态的分工与定位,防止监管重叠与监管空白;三是压实地方金融办的责任,强化对金融科技应用带来的金融风险的监管和处置,防止收益本地化,风险外部化的倾向;四是依据金融科技发展的特征加强行为监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五是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六是加强监管科技在地方金融监管中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监管科技识别风险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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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