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荣:建立完善多层次金融科技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经济参考报2018年09月05日09:55分类:动态

“金融科技作为新形势下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产物,为解决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供了新手段。面对金融科技所带来的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应建立完善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控、社会监督五位一体多层次金融科技治理体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就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提出上述建议。

李东荣表示,现阶段金融科技尚处于不断发展成熟的过程中,其在供给主体、客户群体、金融风险、创新金融等方面也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带来一些新挑战。面对这些新挑战,应将建立完善“五位一体”多层次金融科技治理体系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有力抓手。

第一,要严格法律约束。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安排,将专项整治中经过实践检验、取得较好成效的规则要求和机制安排制度化、长效化,研究规范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补齐现在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制度短板。

第二,强化行政监管。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以及中央和地方监管的统筹协调,实施穿透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推动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协同发力,形成对金融科技风险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

第三,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自律具有贴近市场和会员组织的优势,能够降低政府市场之间的沟通成本,建立具有市场约束力的自律惩戒机制,从而形成对行政监管的有机配合和有力支撑。

第四,做好机构内控。从业机构应筑牢金融科技治理的第一道风险防火墙,持续提升风险防范的意识,加快培育合规文化,切实改进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抓紧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安排。

最后,深化社会监督。提高投诉、举报等渠道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鼓励法律、会计、评级等中介机构开展专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金融科技治理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整体金融素养和监督能力。(关欣)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曹梓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