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数据时代走向区块链时代:互链网新思维和新架构(6)

中国金融信息网2020年01月27日17:56分类:区块链

6.全新互链网架构的设计原则

由于吉尔德主要注重社科观点,这里笔者在3点上补充科技观点。例如他提的加密网络,但是没有解释这加密网络是建立在现在网络上?还是需要建立在一个新安全加密网络上?笔者认为后者才是正路。另外他重视隐私保护,却没有提到政府监管,也没有提到如何使用科技来实现这些需求。

在沙滩上不能建立高楼大厦—建立新网络的必要性

现在互联网协议不安全,不可靠的,在现在不安全不可靠的网络上,如何建立安全可靠的互链网?这好像在沙滩上建立百层高楼一样非常危险。这就像圣经上的话“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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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提的区块链体系都是建立在现在互联网上,像在沙滩上盖高楼

笔者2017年在贵州成立区块链互联网实验室就踢出需要一个新的加密互链基础设施和新网络协议。因为互链网需要一个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2018年笔者出的区块链中国梦文章中提到[12], 基础设施需要包括新操作系统,新数据库,新网络协议和架构。就是区块链机制需要放进这些传统系统里面,而不只是跑在这些传统系统上。

在2020年1月6号杭州会议,笔者指出现在区块链基础设施,其实就是个“小飞象”模型,就是所有区块链软件都建立在现有的网络和操作系统上。这样模型以后有巨大风险,以后必定出问题,因为这像建立个高楼在沙滩上。但这也是一个中国百年来的巨大科技机会,因为全世界都会开始一个新基础设施,而且都会在同一起跑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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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区块链体系是“小飞象”模型,飞行在高空,但又大又重

互链网不是法外之地—保护隐私和监管机制必须并存

正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区块链和互链网也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区块链只是一个应用,犯罪证据还是可以在政府监管之外。因为现在账户是存在应用层,没有在底层处理,只有所有交易都必须在底层处理,才能保证交易的完整性。

而且第一代(比特币)和第2代区块链(以太坊)的设计居然还是为了逃避监管。加拿大央行在2017年区块链实验报告指出,央行需要获得全部交易数据才能达到国家监管的需要。一些特别为金融市场设计的链,都没有通过加拿大央行的评估,因为这些系统不可靠,而且难监管。

以后的区块链不但需要可以监管,而且还要主动支持监管[6]。这两思想不同:

可以监管代表系统设计完后,监管机制可以后来加上。逃避监管的链就是无法加上有效的监管机制;支持监管的系统是在设计的时候,就将监管机制放进系统里面,保证相关交易都可以被监管到。这里笔者团队提出将监管机制放进操作系统底层内核(kernel)[1,2,3,4],因为只有在底层,所有相关监管的交易都可以被追踪到,因为所有执行都必须通过操作系统底层。如果把监管机制放在应用层,例如小飞象模型这样的设计,监管机制可能不能到位。在这以前,所有监管机制都是放在系统应用层,例如在大数据平台上。

以后区块链设计就要支持监管。这是笔者在2018年写的第一个和第4个区块链中国梦[12,13]里面提出的思想。在第一个梦,网络会出现“监管网”专门监管在互链网上的交易,而且可以实时监管;在第4个梦里面,提出使用区块链来监管,保护消费者,也保护监管者。

这也是吉尔德没有看到的地方。只谈保护隐私,而不谈政府监管是不完全的。连崇尚自由的加拿大央行都提出要监管金融交易,表示政府监管和保护隐私不矛盾。事实上,区块链出现也是保护交易方(和监管方)的一种方式,因为使用区块链,监管方将不可能拿出虚假证据。

互链网的改革不是单一维度的改革—区块链是全面改革

这次互链网改革是全面改革,这是中国百年才会遇到一次科技机遇 [1,2,3,4]。这样的全面改革才能成为中国科技重要突破口。如果只是单维度的改革,非常可能成为“小飞象”模型,只是跟从国外科技发展路线,而没有自己创新的路线。下面是笔者在2019年12月提出的新互链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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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体系下,每一层都有新科技

在这体系里面,每一层科技都可以翻新如下表:

图1

综合上面讨论,下面比较吉尔德提出的区块链体系和笔者提出的新区块链体系相同和补充的地方。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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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