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金融科技行业应在四个方面坚持守正创新

新华财经北京12月6日电(记者吴丛司 沈寅飞) 面对“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要求,金融科技如何才能真正守正创新?在12月5日举行的2020第五届新金融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经过疫情压力测试的金融科技行业应继续坚持守正创新的理念,把守正作为创新的方向盘,把创新作为守正的动力源。具体应着力做到“四正”:

一是着力做到“正心”。即发展金融科技应坚持良好的初心动机和正确的价值导向,把金融为民、科技向善的基本理念落实到金融科技创新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从业机构应面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面向实体经济有效需求,面向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着力推进金融科技与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养老金融等领域的融合创新,破解当前金融业在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让老百姓和实体企业得到便利、拿到实惠、感到满意。

二是着力做到“正位”。即发展金融科技应聚焦主业主责,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体系中找到并坚守合适正确的位置。金融机构应注重依托金融科技手段培育服务管理能力和生态运营能力,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市场定位,构建具有独特信息优势的业务“护城河”和风险“防火墙”。特别是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的中小机构,应利用“本乡本土”和“地缘人缘”优势,为当地人民群众和地方改革发展提供无处不在、无微不至的精准服务,实现自身经营发展与地方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不能走盲目扩张、规模至上、超范围经营的道路。金融科技公司应落实“无牌照、不金融”的要求,坚守科技赋能定位,与金融机构共同提升金融科技合作外包的规范性水平,明确责任边界,加强风险隔离,防范利益冲突。

三是着力做到“正言”。即发展金融科技应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负责任金融的理念,切实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各类从业机构应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建立健全更加适应新型网络数字渠道的金融营销宣传内控机制,加强业务、技术、数据等合作方金融营销宣传的责任约定与行为监督。在对数字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创新应用进行宣传推广时,应严格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营销宣传主体资质、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以及行业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做到“不夸大、不欺瞒、不混淆、不误导”。

四是着力做到“正行”。即发展金融科技应在依法合规、安全可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围绕客户有效需求和传统业务痛点,稳妥审慎地开展各类业务和应用创新。具体来说,应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则提供数字金融服务,执行金融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金融数据安全分级、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基础通用规范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移动金融APP等技术应用标准,落实有关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和标准符合性自律备案制度,筑牢金融科技创新“防火墙”,杜绝存在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的产品“带病上线”。同时,应积极主动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风险教育、先行赔付、保险补偿等工作措施,从源头上确保金融消费者的财产、隐私和数据安全,坚决避免金融科技创新成本和风险向金融消费者不合理转嫁。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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