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论坛】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离不开长效监管机制

新华财经北京10月22日电 金融创新和监管合规不可分割,必须做好金融创新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10月21日上午,与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同期举行的首届全球金融科技峰会上,与会嘉宾就“金融创新与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嘉宾认为,在理论层面、政策层面金融科技尚需加强深度研究。

监管机构在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创新的同时,也提出了“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等要求。北京银行副行长王健认为,在监管合规方面,要平衡好金融创新和风险防控之间的关系,利用好“监管沙盒”机制,统筹考虑金融创新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风险管理等多种因素,做好准入管理、风险隔离、有序推广,真正为金融创新把好关、护好航。

随着《数据安全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11月1号即将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规的出台,金融科技创新将进一步拉起一道发展防护线。

光大银行副行长齐晔表示,金融创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有序开展。她介绍,目前,光大银行已经建立起决策、协调、执行三层的数据保护组织架构。按照政策、办法、细则、规范等不同层次,构建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形成了保障数据保护的基础。同时,也启动了数据安全分级工具以及数据安全审计平台,对敏感数据进行识别和定级。

为应对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胡滨建议:一是重塑监管理念,从被动式响应式的方式向主动式包容式的监管理念转变。二是提高监管技术,从传统监管模式向数据治理、技术监管转变。三是监管重点更多放在数据安全和隐私权保护等方面。四是金融监管沙盒机制要真正服务于金融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五是监管协调统筹,从顶层设计出发,统筹技术与金融,统筹监管部门,统筹金融监管与社会治理、公共政策选择等。


编辑:史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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