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全面禁止开展房地产“首付贷”业务,并进行自查自纠和业务清理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即停止所有涉及“首付贷”业务。
二、严查房贷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杜绝任何变相方式的“首2付贷”项目,不得通过更改名称、修改资金用途、变相转为消费贷、理财产品或线下募集等方式继续开展业务。
三、严格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进行审核,终止一切涉及房地产首付业务合作。
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彻底清理线上线下任何形式的“首付贷”等业务,妥善处理相关风险,做好投资人解释工作。
五、协会将密切关注并督促已有“首付贷”业务的企业自查整改,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不开展自查整改的企业,将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将其列为全市金融风险重点排查对象。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首付贷通过披上消费贷的马甲的方式再现广州。通过无抵押信用贷款,一个月入万元左右的普通市民可以获得30万元贷款,高者可获得50万元无抵押信用贷款用于垫付首付款。